10月18日,人社部公開發布《關于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延續的通告》(人社部函〔2021〕139號)。
長江養老通過人社部前期組織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延續評審,延續包括受托、投管、賬管在內的全部三項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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